一辆苏A牌照的摩托车经过110轮出价,
被以160万元“天价”拍下。
没想到,
竞买人以醉酒后误操作为由悔拍了。
7月24日,
这辆摩托车又被重新拍卖,
经过24小时竞价,
今天(25日)上午以17万多元落锤。
今年4月17日,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对这辆苏A牌照摩托车进行了司法拍卖,明确注明含牌,起拍价为2100元。截至第二天10时止,经过110轮竞价,最终由竞买人吴某以160多万元拍下,但吴某事后悔拍了。
法院经过调查查明,吴某本人为浙江某公司法定代表人,公司在外地法院尚有未履行执行案件,本人已被限制高消费,自称是因为醉酒看错价格,才没有在规定时间缴纳尾款。
法院依法对吴某作出了处罚:没收吴某缴纳的1万元保证金;重新拍卖过程中,吴某不得参加竞买;且第二次拍卖价格低于首次拍卖成交价的,将责令吴某补齐这两次成交价之间的差价,拒不补交的,将强制执行。
北京金诚同达(南京)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威:
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吴某不能以醉酒作为借口,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。对吴某处理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网络司法拍卖、变卖的规定。
7月上旬,这辆摩托车在司法拍卖网上重新上架,起拍价仍为2100元。7月24日上午10点正式开拍,93人报名,14万多人围观,经过17轮竞价,在25日上午10点,被一位竞买人以最高价17.01万元拍下。
资深摩友仇先生认为,这次参加拍卖的人数比上次少多了,而且这次大家出价都比较理性,“中间跨度比较大的就是从6000多元直接就变成了14万元,但是后面大家都是一两千元这样加价,没有什么特别夸张的。”
在法院的竞买须知上也载明了:这辆摩托车年检已过,临近报废期,无钥匙无法启动需维修,并且拍卖价款为净得价,过户过程中应缴纳的所有税、费、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。因此,资深摩友们认为17万元多拍下这辆摩托车并没有捡到“大便宜”。
资深摩友仇先生:
现在南京摩托车大牌价格在13.5万元到14万元左右,这辆车的市值是17到18万元,还有4年时间到期,现在价格拍下来,这辆车市值变成两三万元,如果进行后续维修,再加上其他的,控制在六七万元以内就是市场价。
这次拍下的买受人必须在今年8月1日16点前将拍卖尾款汇入指定账号,否则也将构成悔拍,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律师周威表示,悔拍的情况下还是会没收拍卖的保证金,并按照之前的规定,对成交差价作出追缴的行为。
8月1日以后,法院也将根据最新一次的最终拍卖情况,对第一次拍卖时以160多万元拍下车牌但未在规定时间缴纳尾款的吴某,做进一步处理。
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 / 郑伟康 刘舒 茅云江
来源: 江苏新闻
转载自《光明网》《搜狐新闻》